中秘传媒:致新媒体营销终将逝去的青春!

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2411


如今,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梯队性的媒体组合,像网络杂志、博客等新媒体代表已经青春逝去,微博、微信等尚处于成长阶段的自媒体正茁壮成长。中秘传媒认为,新媒体整体上来看已经走过盲目的青春期,进入到成年阶段,而新媒体营销也随之进入成年阶段,若想让新媒体营销发挥良好的预期营销传播效应,就要做到新媒体营销的精益化整合,而不能像过去一样,发发软文、做个病毒营销就可达到一呼百应的效果(品牌推广加金金QQ: 84946032)。

  新媒体营销及新媒体营销渠道

  基于新媒体的营销模式,则是将propaganda向involvement(卷入度)改变。新媒体营销借助于新媒体中的受众广泛且深入的信息发布,达到让他们卷入具体的营销活动中。比如说,利用博客所完成的话题讨论:请博客作者们就某一个话题展开讨论,从而扩大商业公司想要推广的主题或品牌的影响范围。

  总体来说,新媒体营销是基于特定产品的概念诉求与问题分析,对消费者进行针对性心理引导的一种营销模式,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企业软性渗透的商业策略在新媒体形式上的实现,通常借助媒体表达与舆论传播使消费者认同某种概念、观点和分析思路,从而达到企业品牌宣传、产品销售的目的。

  新媒体营销的渠道,或称新媒体营销的平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门户、搜索引擎、微博、SNS、博客、播客、BBS、RSS、WIKI、手机、移动设备、APP等。新媒体营销并不是单一地通过上面的渠道中的一种进行营销,而是需要多种渠道整合营销,甚至在营销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与传统媒介营销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营销。

  新媒体营销优势

  由于技术不断革新,在媒体领域里总有很多争论,每种媒体都争着说自己是最有效的广告媒介。 互联网已经成为营销者的必争之地。互联网已经从电脑迷的专用工具转变为营销者的创意舞台。美国政府的统计数据表明,全美国超过80%的电脑已经与互联网相联。

  互联网如何与其他媒体合作以达到最佳的效果,是营销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2004年夏天,Yuhmiin Chang和Esther Thorson在《广告期刊》(Journal of Advertising)发表了一项研究。在这项研究中,他们比较了不同媒体组合的效果,其中包括电视的单独运用、互联网的单独运用以及电视与互联网的联合运用。此项研究发现,电视与互联网联合运用的效果最好,其优势主要表现为:

  1.在消费者中赢得更多的关注;

  2.广告传递的信息更容易被消费者相信;

  3.消费者更加认同广告产品。

      中秘传媒品牌维护:在一些网络平台上新建权威的品牌信息,如建立公司官网、创建百度百科词条、微博认证加V、权威网络评比、权威网站发布信息等,可对品牌提供持续强力的网络支持作用。迅速将网络上的不利内容和快照妥善处理好,并用大量正面信息冲击掉相关内容痕迹,压制负面提升正面,从而保证品牌的持续生命力。

  态度

  互联网与其他营销手段之间的影响非常强烈。Brigitte Muller和JeanLouis Chandon 在2004年6月出版的《营销传播期刊》(Journal of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指出,消费者在访问某品牌网站后将更倾向于对该品牌产生正面联想。

  信任度

  网络安全、个人隐私、品牌名称、口碑、消费者上网经验以及广告信息质量,这些因素都对建立品牌信任度产生极大的影响,也只有当这六个因素同时具备时,才能够建立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

  互动性

  Wendy Macias在2003年秋季版的《当今热点与广告研究期刊》(Journal of Current Issues & Research in Advertising)发表文章,研究网站的互动程度对消费者理解网站内容的影响。经过研究,她指出,越高的互动程度越有利于消费者理解网站的内容。

  娱乐性

  研究表明,娱乐元素中加入更多的品牌特征,将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回忆度。此外,网站越有趣,消费者再次访问的机会也就越大。

  正当互联网通过电脑不断延伸的同时,手机也逐渐成为营销者建立品牌资产的一项重要工具。

  Fareena Sultan 和 Andrew Rohm 在2005年秋季版的《麻省理工斯隆管理评论》(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上发表文章指出,手机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营销媒介。手机营销已经逐渐被一些国际知名的大公司采用,如麦当劳、可口可乐、沃尔沃、MTV和阿迪达斯。根据他们的研究,手机营销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拥有较高的互动性,同时不受地域的限制。

  手机不仅可以传递信息,还可以下载和播放歌曲,甚至还可以用来玩游戏。电子游戏及其设备正逐渐成为营销者建立客户关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营销界,无论是电影、音乐录影带还是电子游戏,植入式广告越来越盛行。

      有人预测,到2010年,单是植入式广告就能为整个广告行业带来20亿美元的收入。 学术界也在尝试着理解电子游戏所产生的影响。LarsPeter Schneider 和 T. Bettina Cornwell在2005年版《国际广告学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vertising)发表文章,回顾了在电子游戏中植入品牌名称、标志以及产品的例子。他们发现,在电子游戏中除了大而抢眼的广告横幅能够吸引游戏者的关注,从而提高他们对品牌的回忆之外,一些规格虽小但造型精美的广告横幅同样能够深深地植入游戏者的脑海中。除此以外,他们还发现,越有经验的游戏迷越能够回忆起在游戏中植入的品牌。

  Dan Grirovici 和 Corina Constantin 在2004年秋季版《互动广告期刊》上发表文章,也是研究电子游戏中的植入广告。他们发现,游戏中的广告越具有暗示性和互动性,越能使消费者与广告中的品牌融合,但游戏者对品牌的回忆程度很低。然而,一旦他们回忆起来,则通常会表现出较高的品牌偏好。

  尽管有很多关于新媒体的研究,我们仍然希望学术界能够在新媒体研究方面再贡献一点力量,尤其是新媒体对品牌建设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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