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租客可能都关心的事:续约中介费该不该交?

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3123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3日电 (薛宇飞)机构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租房人群接近2亿人。专业的房产经纪机构通过居间服务,让房东与租客迅速匹配,日渐成为租房市场的主要交易形式。中介机构促成交易、付出了成本,因此也需要向租客收取一定中介费或居间费。

▲出租房 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但在一些交易中,租客续签一次租房合同,就需要向房产经纪公司支付一次中介费的行为,备受诟病。业内人士指出,续约中介费一直处于行业灰色地带,在没有提供新的服务情况下,中介机构不应再收取。长租公寓每年都要收取的服务费,也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存在附加强制消费的问题。

续签一次就交一次中介费

何敏(化名)2017年10月通过一家房产经纪公司租下北京市西城区的一间房,价格为2400元/月,根据合同,何敏需要向中介支付2400元,也就是一个的租金作为居间费。何敏对中新经纬称,中介机构发布信息、带看房子并促成交易,租客应当支付居间费,没什么不妥。

不过,根据合同约定,当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租客)仍继续租赁的,需再次向丙方(房产经纪公司)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2018年10月续签租房合同时,房产中介将房租涨到3100元/月,何敏需要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也为3100元。何敏称,房产中介在第二年并没有付出多少成本,却要再收一次钱,感觉有些亏。但不想搬家的她,只得答应。

何敏租住在这里一年多来,房产中介并没有提供多少服务,除了水管漏水、马桶堵塞,中介来过两三次外,其他都不负责。根据合同,除了房租,诸如水电费、供暖费、电视收视费等费用,都约定给了租客与房东分别承担,至于“房屋维护及维修”,也是租客与房东的责任。

同样居住在北京市西城区的张翰(化名),2018年6月通过一家大型房产经纪公司找的房子,居间代理费也是一个月的房租,即2800元。张翰称,房产经纪公司只负责促成租客与房东签合同,住进去之后的事,都需要租客直接与房东商量。虽然合同中没有约定续租时是否交纳居间代理费,但他称,中介人员曾口头上表示,续租也要交代理费。

近几年,一些大城市逐渐兴起了长租公寓,如蛋壳公寓、相寓等,会将保洁费、宽带费、维修费等统一打包成服务费,不管是第一年签约还是之后续约,服务费都要交纳,金额大致相当于一个月房租。

某长租公寓的租客赵姝(化名)称,她现在的租金约1500元/月,一年的服务费为1100元左右,服务费包含了专属管家、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客服电话、免费WIFI等。“服务费中能经常用到的项目,也就是免费WIFI和双周公共区域保洁,一年1000多元就买下这些服务,并不是很值。”赵姝说。

不过,赵姝也对中新经纬说,公寓方面毕竟也提供了服务,比什么都不提供、续约就要交纳的中介费,还是容易接受。

续约中介费处于行业灰色地带?

中新经纬近日以租房名义联系了房产中介平台的工作人员。我爱我家的一位房产经纪人表示,他们平台现在有相寓和普通租赁房源两种产品。相寓是长租公寓类型的房源,每月都收取月租金10%的服务费,提供双周保洁、免费WIFI等。普通租赁房源是租户与房东签署合同,我爱我家收取居间费为一个月的租金,不提供其他服务。

对于普通租赁房源续租时是否收取中介费,上述经纪人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说“您先看房子,这个我们可以谈”。另一位我爱我家的经纪人则在电话中表示:“签一次合同,就收一次钱。如果能长住,建议一次签两三年。”

不过,河南郑州市的一位链家经纪人对中新经纬表示,郑州地区续租基本上都没有续约中介费。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签约后,房东与租客就建立了联系,如果租客想续约,会直接与房东签合同,房产经纪公司是没有办法掺和进去的。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有一些房东会将房子长期委托给房产经纪公司管理,租客想续约,根本联系不到房东,只能找经纪人。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能会被再收一次中介费。将房子长期托管给房产中介的情况越来越多,也给中介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

中国房地产经纪同业联盟主席胡景晖对中新经纬分析,租客续约的时候,中介并没有提供新的服务,收取居间费是不合理的。他说:“续约居间费一直处于行业灰色地带,租客们也不是很清楚该不该交。遇到不懂的租客,房产中介会理直气壮地去收取;遇到强势点的租客,就可能不收或者打折收取,而且折扣力度不小,有的能打5折。”

至于长租公寓的服务费,张大伟称,它们的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对等,服务费更像是变相的中介费,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同时,这些服务是租客不能选择、不能拒绝的,属于附加强制消费。

张大伟对中新经纬表示,经营租房业务是有明确规定的,即房产经纪公司要么吃差价,要么收中介费,但不能两者都有。从严格意义上讲,长租公寓两者都收费是有问题的。

业内人士建议应予以规范

续约中介费已经存在多年,投诉一直很多。中新经纬在微博、知乎、贴吧上就看到许多网友反映这一问题,除了一些小的中介公司,不少大型房产经纪公司亦在投诉之列。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2013年印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不过,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仍未下发。

胡景晖认为,有关部门应予以明确,在没有提供对等服务的情况下,经纪公司不能收取续约居间费。禁止续约中介费,难度并不大,相关部门应当做到有效稽查。长租公寓在收取服务费上也没有行业标准,在加大规范力度的同时,也要保证租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能强买强卖。

其实,禁止收取续约居间费,对房产经纪公司的影响并不大。胡景晖称,租房的流动性很大,3年、5年不换租的租客比较少,续约的情况大约在30%。房产经纪公司收上来的续约中介费并没有多少,在整个经纪公司的收入占比中可能不会超过5%。即使取消,对他们的影响也较小。

“收取了这笔钱反而不占理,也会对经纪公司的品牌信誉造成影响,倒不如不收。”胡景晖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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