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3318
1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以“打假”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规定既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定义的规定,又关闭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之门,还能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不过邱宝昌也表示,“我们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关闭那些根本不以生活需要为目的的职业索赔人牟利的渠道,同时要打开奖励举报之门,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获得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