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亿“天价”索赔!广州检察院对一家污染环境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2020-08-12 12:17:04 sunmedia 2371


污染环境面临“天价”索赔!全省索赔金额最大的公益诉讼案今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家污染环境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索赔1.3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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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分别为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厂”)及其实际投资人李永强。卫洁垃圾厂于2005年10月登记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

起诉书显示,从2007年1月11日起,被告李永强担任卫洁垃圾厂的实际投资人,在经营过程中,李永强违反环评要求,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非法倾倒及填埋于厂区西南侧山体,直至2016年8月被责令停业。经鉴定机构认定,受污染场地面积约3.88万平方米,垃圾倾倒量约39.3万立方米,重量24.78万吨。造成的环境损害主要是倾倒垃圾、垃圾渗滤液超标排放等造成倾倒区域植被破坏,且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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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涉案的垃圾非法倾倒及填埋地点,清理、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起诉请求:判令卫洁垃圾厂承担涉案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3441900.49元、赔偿涉案场地生态环境受到侵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7143500元、承担因本案诉讼而支出的鉴定评估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448896.4元;判令李永强在企业对上述费用不能清偿时承担赔偿责任;判令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

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2018年7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实际查封了被告李永强价值1000万元左右的银行存款、房产及汽车。

今天的庭审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进行,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勇、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分别担任法官、公益诉讼起诉人。

54岁的李永强因患病未能到庭,他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了意见,认可起诉的事实,同意赔礼道歉,但对部分应当赔付的金额提出了异议。

办案中,广州检察机关“刑民并举、三责同追”,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移送刑事犯罪线索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追究相关行政人员环境监管失职罪。今年5月29日,李永强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办案人员介绍,涉案场地的环境清理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目前约75%的垃圾已被移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高度,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受访时说,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该案,让环境违法行为人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能够在社会上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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