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08:54:25 sunmedia 1966
12月16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切实强化工业企业排污监管,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方向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聚焦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充分利用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数据,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现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确保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
以火电、钢铁、建材、有色、铸造、水泥、炭素、石化、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为对象,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数据,加强固定排污口、排污节点和无组织排放源的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在线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将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数据异常多发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导排污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因治理设施不完备、运行长期不稳定、处理效率低下导致超标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燃煤供热锅炉监督管理
按照每半个月至少1次的频率,开展在用火电厂和燃煤锅炉环境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日常运行情况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运行情况等。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弄虚作假的,依法采取按日计罚、停限产等处罚措施。
采暖季至少开展1次燃煤供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比对监测。对于监督性监测发现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对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比对监测超过规定误差范围的,依法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主体责任单位或运营单位进行处罚,并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
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督办整改
针对重点工业企业和燃煤供热锅炉存在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一厂一策”“一炉一策”,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仍然超标排污的,实行“按日计罚”。强力推动企业实施排污治理,确保按期全部完成整改。
来源: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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