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大数据杀熟” 网约车新规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

2021-12-02 22:35:13 sunmedia 947


中国工业报 余娜

近年来,伴随网约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快速发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职业归属感不强、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

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将完善网约车平台和从业人员的利益分配机制,明确抽成比例,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合理休息。

在交通运输部11月3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刘鹏飞表示,《意见》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合理设定抽成比例,每次订单完成后告知驾驶员抽成比例。企业调整相关经营策略前,应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针对网约车平台和从业人员的利益分配机制,《意见》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

抽成比例的设定,将由网约车平台企业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决定。抽成比例还将合理设定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此外,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还应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针对“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见》表示, 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行监测,及时预警垄断风险,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开展公平竞争,鼓励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公平竞争信用承诺。

《意见》还要求,将促进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发展。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规定,不得接入未获得网约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驾驶员和车辆新注册时,应要求提供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许可证件,对无法提供的不予注册,并提醒依法依规办理相应许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精准执法。

与此同时,强化工会组织的保障作用。各地工会组织要将网约车驾驶员作为推动建会入会的重点群体,进一步拓宽入会渠道,最大限度吸收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搭建从业人员与新业态企业交流沟通平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与新业态企业平等协商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28等电话作用,及时处理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新业态企业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投诉。”刘鹏飞说。

文章来源 : 中国工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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