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实施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工程

2022-01-12 09:14:15 sunmedia 1698


凤凰县位于湖南省西部,全县农村山塘785座,其中骨干山塘385座,承担着农村防洪、灌溉、生活用水等功能,是农村地区的重要水利设施。山塘因建设时间较早,后期修复少,造成库容量小、淤泥多、水质不干净,水资源无法有效保障等弊病。

2021年凤凰县按照湖南省水利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三年行动和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小水源供水能力修复工作。

该县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秉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效益优先、县级统筹、建管并重,以建促管”的原则。截至目前,完成清淤山塘221座,涉及13个乡镇、98个村。清淤方量24.6万立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县级整合项目资金800万元,投工投劳123760多个工日,出动清淤机械664台次。每年可增加蓄水量82万立方米,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491亩。完成清淤任务的村组,在水利部门的积极引导下,进一步明确了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工程运行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

清淤后的山塘水体治理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实现“增产”“生态”两不误,清出来的淤泥同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等相关处置。清淤新增山塘蓄水量,在洪旱并存的水情下,山塘充分发挥了“海绵”作用,可有效应对水旱灾害,提升区域防洪保安、农田灌溉和粮食安全,达到一举多得的目的,为助力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水利基础。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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