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10:53:14 sunmedia 1500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鄂尔多斯市被确定为首批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之一。
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转变高耗水发展方式,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有利于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有利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编制印发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京津冀地区、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选择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组织专家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综合考虑试点实施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及区域示范价值,对各地申报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试点城市。
《鄂尔多斯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东康伊区为中心,辐射周边旗区,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农业利用、城市杂用、生态利用为主要途径,构建以“城市排水-再生处理-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了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分类、分段规划了7个重点项目。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加2022年10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组织的两轮竞争性评审。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水资源“开源节流”,立足实际实践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已将城市生活再生水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