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2280
宝马公司委托陆友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承运17辆全新的宝马车,对方又将业务转给了沈阳安驰货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宝马车在运输途中被全部烧毁,保险公司理赔后向货运公司发起追偿。而败诉的货运公司认为,物流公司未及时为承运人投保责任险构成严重违约,因而向对方索赔保险损失620余万元。近日,此案在顺义法院开庭,法院当庭驳回了货运公司的诉讼请求。
安驰货运认为,直至上诉诉讼中,其才知道陆友物流并未为宝马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或货物险,且陆友物流与保险公司的合同中并未将安驰货运公司列为保险受益人。由于陆友物流严重的违约行为导致公司败诉,为此应赔偿620余万元违约金。
法院认为,根据涉诉合同之约定,陆友物流并无为安驰货运购买保险的义务,亦无投保告知义务。安驰货运公司主张陆友物流公司应该为安驰货运公司购买与该公司相匹配的承运人责任险,且被保险人应为安驰货运公司,在陆友物流公司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未提交有效证据证实双方有此约定,亦未提交证据证实陆友物流公司投保时,曾向保险人披露实际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安驰货运公司,陆友物流公司仅处于受托人地位,故对安驰货运公司的主张不予采信。最终,法院驳回安驰货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