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156
关于不同意延长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的声明
香港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在2004年8月响应广州市政府赴港招商团的号召,以增资入股的形式与合资中方股东共同设立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公司”或“合资公司”)。双方各占48.0465%的股权,其余3.097%的股权由自然人持有。合资期限10年,至2015年1月25日止。
中港企业双方合资是基于共同致力于发展壮大和创新王老吉老字号品牌的共同目标。同兴药业是在中方承诺将王老吉商标转入合资公司并将合资公司名下的厂区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确权,而斥巨资入股的。合资初期,同兴药业主管经营,坚持携手共进,在不足18个月内,王老吉公司营业额增长148%。从2005年到2010年期间,年平均销售收入以33.49%的速度增长;年平均利润率增长也保持在12%以上,得到了政府和公众的广泛好评。但合资中方股东却一直未履行转让王老吉商标的承诺。
尤其自2012年7月始,合资中方股东完全放弃了合资公司设立之初衷,改变合资合同确立的管理机制,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单方使用总裁及法人公章的权力,致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陷入僵局,终至经营利润大幅下滑,股东连续两年未得分红。对此,同兴药业秉承和解协商的态度,多次致函合资中方股东寻求解决方案,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对于合资中方股东的种种侵害股东权益之行为,同兴药业既痛心又深感无奈,此番行为已严重破坏股东层面的信任基础,且长期得不到有效纠正。为此,同兴药业发表严正声明:将不同意延长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同时将启动司法程序维护股东权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同兴药业有限公司
mail:txyy2004@163.com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