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

2020-09-15 10:00:04 sunmedia 5935


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黑龙江省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6810.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人民币1362.01万元;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80%,即人民币5448.05万元。

本项目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泥能力30吨的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道路8878.4平方米,新建厂区围墙1156米,新增绿化面积17060.76平方米。

项目污水处理采用EBIS+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一级A标准限值。具体工艺流程为:综合污水→粗格栅→集水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EBIS池→中间水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池→清水池→达标回用。

污泥处理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含水率80%污泥经过好氧发酵后,运送垃圾填埋场做为生活垃圾覆盖土进行填埋处置。

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

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详情如下:

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GZZX2020-022

3、本项目总投资为:本项目的总投资为6810.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人民币1362.01万元;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80%,即人民币5448.05万元。

4、招标内容: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方,主要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等,政府方主要负责外部配套支持与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地点: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勃利镇现有污水处理厂西侧。

6、项目合作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7、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泥能力30吨的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道路8878.4平方米,新建厂区围墙1156米,新增绿化面积17060.76平方米。

项目污水处理采用EBIS+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一级A标准限值。具体工艺流程为:综合污水→粗格栅→集水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EBIS池→中间水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池→清水池→达标回用。

污泥处理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含水率80%污泥经过好氧发酵后,运送垃圾填埋场做为生活垃圾覆盖土进行填埋处置。

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

8、运行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9、交易结构与回报机制: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独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作。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贴。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文件(财库〔2011〕181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规定:

2、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疫情期间对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8、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请供应商提供8.1、8.2、8.3的登录名和密码:

8.1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8.2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8.3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8.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8.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6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已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2、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申请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4日 至 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4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建设履约保函: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运营维护保函: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移交履约保函: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东河沿路61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国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4楼

联系方式:姜先生0451-55558088-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 0451-5555808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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