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3 15:57:16 sunmedia 1027
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5288.55万元,建设工期60个月。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城区范围的污水收集处理率和接户管覆盖率,减少污水溢流情况发生,扩大污水处理系统污染负荷削减增量,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
项目编码:2203-350322-04-01-701857
二、项目建设单位: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鲤城街道、鲤南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老城区内21条道路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对鲤城街道、鲤南镇所属的21个行政村、社区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富洋村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200m³/d;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11座;初雨截流管道DN600~DN1500合计34.42km;修复62处下水道和雨水管道的错误连接;易涝点整治工程11处。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528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496.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66万元、预备费12664.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262.1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局统筹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
六、建设工期:60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设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节能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请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涉及用地、规划、水保、环评等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5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来源:仙游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