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涉VOCs企业“未验先投”现象突出

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4007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周桂清)7月10日,市大气办通报今年第十四批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和工地名单,VOCs企业未落实“一企一策”、企业环保设备未通过验收就先投产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大气办希望各镇街(园区)积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源头控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堵住死灰复燃或污染反弹情况。

据介绍,7月2日9日,市大气办督查组深入东城、黄江、石排等11个镇街开展督查工作,实地检查企业、工地的废气、扬尘防治工作及镇街落实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对“一企一策”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足,存在观望而迟迟不落实的问题。多家被检查涉气污染的企业,其生产线及废气处理设备,均未通过环保审批或验收手续,就开始投入生产,违反环境保护的相关程序,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7月4日,督查组前往洪梅镇,进入东莞市允诚涂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这是一家省重点监管的涉VOCs企业,该企业在生产涂料,进行搅拌、研磨等工序都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督查组成员询问企业负责人“一企一策”方案的落实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因工厂已缩减规模,还没有想好要不要落实。面对督查组的询问,该负责人对“一企一策”的流程和要求也是一知半解。督查组当即向企业负责人强调“一企一策”的必要性和时限性,并将相关的文件和要求出示给企业负责人,要求尽快落实方案编制和整改,确保在年内按时完成。

7月6日,督查组进入道滘开展督查工作,在诺华家具公司、大发鞋材塑胶有限公司等涉VOCs企业,发现企业均配备、正使用废气收集和处理设备,但都没有通过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属于典型的“未验先投”。

昨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环评审批及验收制度体现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属于环境违法行为。企业作为污染物排放的主体,不能再有侥幸与观望的心态,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去组织生产、完善工艺、严格环保责任。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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